庆祝福州市政协成立70周年|七秩荣光路·福州政协故事(五)
制度筑基:福州市政协服务国家战略的实践探索(十届-十一届)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召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把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期间,中共中央加大了推进人民政协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力度,强调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这既是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也为人民政协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福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002—2012年十届、十一届市政协期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州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政协事业的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更加充分,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各界别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专委会运作更为顺畅,协商议政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更加扎实。
2006年,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市政协常委会开展“设立平潭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专题调研,先后邀请全国政协和部分民主党派中央调研组,台湾地区人士和部分企业家考察平潭。邀请住榕全国政协委员开展调研,由相关驻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在福州增设两岸包机直航点的建议,得到国台办的采纳。2008年,林绍彬等13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国家尽快设立平潭岛对台自由贸易区 构建两岸经贸合作试验基地》的提案,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研究。自此,平潭的开发开放提上了议事日程。2019年11月,这份提案被评为100件“全国政协成立70年来有影响力重要提案”之一。
(文章内容主要来源:《光辉的历程——庆祝福州市政协成立6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