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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榕委办[2012] 107号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学习贯彻关于进步加强人民政协

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 13号,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2] 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意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明确了全面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和措施规范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序和机制提出了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的具体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提案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提高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如何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以及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政协事业特别是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支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通过与政协领导联合督办重点提案和阅批提案等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逐步建立了联合交办、联合督办和联合表彰提案办理先进等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和政协组织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共同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发挥了提案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当前福州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也对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通知》的精神实质把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方式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合阶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科学规范运作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承办有效、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1.完善交办制度。加强对提案的分类甄选准确确定承办单位。坚持分层分类审查提案制度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交办准确率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由政协召开提案交办会议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参与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研究确定其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同办理单位或者分别办理单位并及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确保所有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提案应在交办七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说明情况并及时将提案退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不得自行转交。

2.规范运行机制。承办单位要从承办提案的签收下载、登记立项、分解下达、办理答复、跟踪落实、督促协调、协商反馈等方面规范办理流程。要根据承办提案涉及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提案办理答复方案和提案办理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和质量要求。要健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要认真研究提案的建议意见强化逐项答复逐条落实对普惠民生的一事一议提案,要尽可能地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3.强化协商机制。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贯穿办理全过程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根据提案办理实际,主动加强与提案者沟通采取电话联系、面商座谈、情况通报、调研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与政协组织开展的协商会、通报会等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增强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应当主动协商会同办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将会同办理意见告知主办单位分别办理的提案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确保协调一致。

4.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牵头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制度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承办单位要在认真办好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通过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询问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提案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跌、人民团体、界别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加强工作指导。对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提案要深刻领会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5.采纳合理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提案内容的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提案的作用使提案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转化为党政部门的决策。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提案者反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交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

6.健全答复机制。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之日起5个月内收到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提案者重点督办提案或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可在6个月内办结。对提案的答复应按规定的格式行文需报由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提案答复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 内容包括提案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建议的采纳或处理情况等对未予采纳的建议要予以说明情况。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承办单位应重新办理如经重新办理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向提案者和政协组织作出书面说明。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在答复前要征求有关党派、工商联的意见答复意见未落实或需跨年度办理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党派、工商联作出说明,并组织跟踪督办。

7.完善落实机制。提案答复后承办单位要定期检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继续抓好跟踪落实。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政协组织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每年向政协提案委员会报送年度办理工作书面总结。建立提案办理信息库对需跨年度办理的提案要适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和承办单位要与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密切配合跟踪督查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推进提案办理。对办理难度较大、提案者多年反复提交的提案可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意见》和《通知》要求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提案机制支持承办单位在工作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推出新举措。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把提案办理各项任务完成好。

2.强化工作保障。单位要根据提案办理工作需要强化工作力量明确承办机构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挑选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政协提案工作联络员积极参加政协组织开展的调研、协商、通报等活动。

3.完善考评机制。要把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把是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对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考核、培养和选拔的参考依据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提高。支持政协组织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4.发挥自身作用。政协组织要加大审查力度完善分类办法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健全重点提案选机制切实提高提案质量。要强化政协组织内部提案整合机制减少重复提案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可以用其他方式转送有关部门参考。要建立健全提案质量评议制度完善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完善提案内容及答复意见公开机制。

5.强化宣传报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大力宣传提案和提案办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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