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各专委会>提案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201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20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榕协办[2019]89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州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

2019年8月12日政协第十三届福州市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政协福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意义

提案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方位新使命,按照政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和“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工作导向,运用高质量的提案助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定型更加成熟。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协助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只有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诉求,集中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把情况和问题搞准,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搞实,提案的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提出提案是委员的权力,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是新时代对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的具体体现,广大委员要不忘履职初心和责任担当,在履职实践中担负起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展现新作为。

二、始终坚持提高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

提高提案质量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提案质量放在提案选题、提案调研、提案撰写等各个环节的首要位置进行谋划,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精品理念,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根本方法,倡导广大政协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年集中精力至少提交一件高质量提案。

1.提案选题要聚焦。提案选题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切口小、靶向准的问题导向,采取党政领导出题、向市民征题、委员精心选题等方式,确保选对选好题。

2.分析问题要深入。针对问题深入调查,核准事实情况和成因,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物和实际情况,把问题摸清说透;充分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和比较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全面分析人民群众的愿望需求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持续跟踪,不断深化调研,确保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

3.提出建议要具体。切实把握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在深入分析问题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论证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提出道理硬、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4.提案撰写要规范。坚持一事一案,要素齐全,简明扼要,每件提案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三、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提案质量提高

1.政协委员要发挥主体作用。广大委员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引领和学习引路,密切关注民情、政情和社情结合本职本行本界的实际,把专业专长和界别群众代表的优势转化为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行动,落实到平常工作中,落实到着力调查研究上,抓常抓细认真负责地提出高质量提案;善于从调研视察、政情通报会以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各类履职活动中敏锐发现提案线索和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化调研,凝练生成高质量提案,切忌提交“即兴式”“任务”“短信类”等提案。倡导委员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对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进行共同讨论,集中委员的意见建议,生成高质量的委员联名提案;委员联名提案应为联名委员共同意见的充分表达,第一提案者为主提出的提案,应向应邀联名的委员详细说明提案内容,允诺联名的委员应当全面研究该提案内容,进行必要的调研,参与提案意见建议的论证,体现所有联名委员的真实意图,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2.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界别发挥独特作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界别是政协组织的特色优势,是集体提案的重要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集体提案的“集体”意识,立足所属领域开展选题立题,组织集体调研,进行集体讨论,集中集体智慧,每年各界别至少提交1件、各参加单位至少提交3-5件高质量的集体提案。要加强对所属委员提交高质量提案工作的组织引导,为所属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撰写提案等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全力提高本组织和界别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整体质量推行所属委员提案预审把关制度,经预审发现反映问题相同、内容相近的提案,应组织提案者开展共同调研,形成共同意见,修改完善提案,实行并案处理;界别召集人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团结和带领本界别委员,积极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发挥界别的整体合力,及时将一些在界别内已形成共识、有特色的委员提案转化成本界别的集体提案。

    3.政协专门委员会要发挥基础性作用。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及与委员、界别联系密切的特点,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所属委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供支持帮助;积极引导委员围绕党政领导出题、市民征题以及所属领域进行精心选题,开展调研生成高质量提案;及时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等转化为集体提案,每年至少提交1件高质量的集体提案。根据《福州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委员在运用提案履职时的得分应与提案质量相对应,引导委员既要完成“数量”,更要注重“质量”。

4.提案委员会要发挥审查把关作用。提案委员会要树立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的理念,坚持质量第一,不搞“凡提必立”,按照《政协福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立案审查标准和立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流程,落实“三审立案”制度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对大会提案,大会秘书处提案组要切实履行初分初审责任,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复审组应严把复审关,各组组长要对复审的提案提出意见;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履行终审职责,听取复审意见,对是否立案有争议或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判,达成共识后做出终审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所属委员提交的平时提案进行初审,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复审,提案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进行终审。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确保立案提案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问题相同、建议相似的提案,应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行并案处理,对并案处理的提案原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提案的第一提案者,享有同等绩效和荣誉。

四、持续优化提高提案质量的服务保障

1.加强提案选题协商引导。在政协网站常年公开向市民征集提案线索,向市直有关部门征集提案选题,汇总形成提案选题目录,印发给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作为选题参考。商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为提案点题,组织委员和各参加单位、专委会以市领导点题的领域为重点,开展调研提交提案,努力做到提案选题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与全市工作“同向推进”

2.加强业务培训。编写提案工作培训资料,选取好提案的典型进行案例分析,进一步树立好提案的标准。通过培训班、党派参政议政专题会议等途径培训提案者,使其了解提案工作相关制度政策,熟知提案工作流程,掌握写好提案的方法。政协全体会议前集中培训提案审查工作人员,正确理解提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文件,提高提案审查工作履职能力,切实承担起审查岗位职责。

3.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召开情况通报会、走访承办单位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提案者更好地知情明政,找准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在已实现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答复、督办、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案信息化系统,便于提案者查重、错开或合并选题。

4.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试点开展提案双向评议活动,由承办单位、党政督查部门、提案利益相关方、提案委员会等对提案质量进行评议;由提案者、党政督查部门、提案利益相关方、提案委员会等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议,逐步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委员会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

五、不断强化提高提案质量的激励引导

1.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市政协在每届任期内,一般应组织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对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通常安排在届末举办。由提案委员会提出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实施。

2.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互联网等,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提案内容和办理情况,使社会各界关注提案、关注提案办理情况、关注提案办理成效。大力宣传优秀提案及其采纳落实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励提案者提高提案质量,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提高提案质量的良好氛围。

   3.强化社会对提案质量的监督。有序拓展提案内容和办理复文向社会公开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能公开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案者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附件下载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