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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发布六项措施服务福建自贸试验区展会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5-08-18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日前,福州海关发布公告,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举办的展会实行六方面便利举措,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展会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通关手续一站式服务 

  办展人、参展人只需在展览会所在地海关(以下简称“主管地海关”)便可办理展览会备案以及展览品暂时进出境核准、通关、销案等手续。无需分别在展会所在地海关和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避免多次往返,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二、实行展品通关无纸化 

  允许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适用通关无纸化模式申报暂时进出境展品,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三、实行特定场所办展免担保优惠 

  加强对办展和参展企业的宣传引导,对在海关指定场所或者海关派员监管的场所举办的展览会,经福州海关批准,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减轻办展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办展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四、对核定的展品予以免税优惠 

  在境内展览会期间供消耗、散发的用品,经海关核定后,在合理范围内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切实为办展企业和参展企业减少费用,提高企业办展和参展的积极性。 

  五、实施“一次核准,多地适用”便捷服务 

  经自贸试验区进境的展览品,其暂时进境申请仅需由首个主管地海关一次性核准,即可凭海关签章的行政许可文书在福州关区内多地巡展。参展企业在巡展过程中无需向各主管地海关分别办理展品通关手续,简化便利企业通关。 

  六、享受保税展示交易优惠措施 

  注册登记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的企业参加展会,其展品如通过上述区域进口参展,可根据规定适用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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