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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后期管理投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28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福州市政协委员、罗源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董志干反映:随着农村老龄化加速推进,乡镇敬老院应运而生。在省民政部门统一配套补助政策的支持下,目前我市大部分乡镇都已建有敬老院。以罗源县为例,目前9个乡镇的敬老院于2010-2014年建成,规模在700-1000平方米左右,主要供养当地五保户及孤寡老人,以确保他们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这些涉老养老院均是政府建设,政府保运转,虽然有提倡公建民营,但民营难以运转。由慈善机构为主出资建设的村级安居楼16座,同样存在后期运转资金困难,难以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主要问题有:一是配套建设资金缺口多。敬老院建成后,还要进行装修、添置设备、消防设施等建设,因省市县配套补助有限,乡镇财力又紧张,目前配套设施资金难以到位,导致有些敬老院扫尾工程存在欠款。二是后期管理跟不上,运营资金欠缺。大部分乡镇特别是山区乡镇财力有限,无法安排敬老院后续运转资金,导致后续运转资金投入难、管理服务跟不上;政府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低,特别是失能(无法生活自理)、半失能老人管理费用大,造成敬老院运营困难。三是入住老人偏少。由于运营经费、服务管理跟不上,大部分乡镇敬老院入住人员少,造成资源相对浪费。为此建议: 

  一、增加配套管理的专项资金。建议市级民政部门加大敬老院配套资金补助额度。在敬老院建成后,每年给乡镇敬老院(特别是一些山区困难乡镇敬老院)安排一定的后续保障性运转资金补助,以减轻当地县、乡财政压力,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 

  二、加大农村特困失能老人补助力度。目前,农村五保金不足千元,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费不足1800元。而一个半失能、失能老人入住费用实际需要3000元左右/(含生活费、护理费等)。建议适当提高入住乡镇敬老院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农村五保户生活费、护理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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