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认定新规下月起实施
疲劳驾驶认定新规下月起实施
不再只看开车时长,有三种驾驶行为即可认定
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哪些情况属于疲劳驾驶?不同车型的疲劳驾驶处罚记分有何差异?28日,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新规用于交通事故调查
据悉,驾驶人在身体疲劳的状态下驾驶车辆,易出现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反应迟钝、瞬间记忆消失等问题,严重时还会短暂睡眠,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以往事故发生后,对于驾驶人是否处于疲劳状态,一直存在认定难的问题。”交警介绍,为准确认定事故原因,规范事故中疲劳驾驶调查认定工作,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标准第1条就明确:“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因此,该标准是用于交通事故调查。
不再只看驾驶时长
据悉,新规打破了以往“只看驾驶时长”的局限性,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判定驾驶员是否为疲劳驾驶。
驾驶行为方面,有以下3种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时至次日6时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对此,交警主要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据卡口监控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生理状态方面,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大于或等于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可认定为疲劳驾驶。“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将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询问或讯问,确认其是否在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下驾驶车辆。”交警说。
此外,交警还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出发前的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存在标准列明的相关问题,也将认定为疲劳驾驶。
不同车型处罚记分有区别
新规实施后,疲劳驾驶将面临哪些处罚?交警介绍,依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3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证一次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