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校园多举措开展安全教育
发布时间:2025-05-27
信息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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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地震局联合印发《福建省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省校园安全教育,实现每年全省学校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提高学校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福州市各大中小学校应根据省市相关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地震应急知识教育。首先,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把秋季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多形式开展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其次,学校应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做到一校一案。此外,学校还应针对预案规定的各种应急方案进行模拟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中小学校每个月开展一次,特殊教育学校每半年开展一次。
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校园安全教育的时效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学校应当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