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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善颖:优化青年电商发展环境,助力农村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8-03-13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背景

  电商扶贫是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拉动网络创业和网络消费,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一种信息化扶贫模式。近年来,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贸流通、带动创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但仍存在缺乏统筹引导、电商人才稀缺、市场化程度低、缺少标准化产品等问题。 

肖善颖委员建议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青年电商助力农村精准扶贫提供支持 

  一、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打通农村双向流通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发挥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和农村金融、邮政、快递、电信、供销等服务功能,以及利用永辉、苏宁云商、邮政等企业的农村物流快递渠道,改造完善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及乡镇快递网点,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平台。借鉴广东、安徽等省经验,鼓励客运企业发挥道路客运班次密集、快速直达的优势,在农村、乡镇拓展小件快运业务,助力实现乡村物流快递全覆盖。 

  二、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通信设施建设上,进一步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实现福州城乡4G和光网全面覆盖。在网络平台建设上,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信息进村入户、供销、邮政等网络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村级信息服务站、供销、邮政及村淘、苏宁等电商企业整合建设服务网点,完善全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站点体系,构建全市农村电商服务平台。 

  三、切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提升产品品质、附加值和知名度。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开展农产品防伪溯源安全体系建设,力争实现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码,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引导农产品网上销售,支持涉农网商进一步转型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外引内培”,支持一批优秀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代运营、网店建设、营销推广、仓储物流、资金结算等专业化服务。 

  五、加快电商人才培养。支持推动“福州市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发挥下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蹲点干部的作用,组织引导当地农民和精准扶贫对象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培训,为电商扶贫创造条件。推进学校、研究机构、企业三方协调互动,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实践基地,培养一批兼有电子商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提供创业金融扶持。将涉农电商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通过设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为农村青年电商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快落实《福州市促进金融发展若干意见》,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发挥“长尾优势”,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村青年电商融资和发展;支持各级共青团组织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银团合作”工作,为青年农村创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 

 

部门回应

市商务局 

   一、关于“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一)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在各县区至少推动建设一个物流集散中心,构建城乡“双向物流”体系。同时,借助全国五个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之一的建设契机,积极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便利店、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等网点资源,建设农村物流末端网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将配送网点向乡镇延伸。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动快递下乡,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62 号),对快递企业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补助。(二)扶持农业产业基地,完善基地仓储、冷库设施配套,并推动产地直销、农超对接,吸引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环节、优化流通渠道。 

  二、关于“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鼓励建设服务网点”。根据省、市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对在福州市2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内设立的电商服务点,经认定后,对每个电商服务点给予2万元的扶持。 

  三、关于“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建议,根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我市农产品,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B2C企业、超过6000万元的B2B企业,市商务局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继续发挥示范体系引导作用,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园、孵化基地、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建设。鼓励邮政、供销社以及骨干流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各类企业,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关于“加快人才培养”的建议。对开展精准扶贫的农村电商进行相关课程培训,且培训规模达到50人及以上的培训机构,经所在县认定后,每场培训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每个县不超过10万元(农村电商培训扶贫对象为含贫困村的贫困县。 

    

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我局将配合市商务局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一、依托村淘服务站,建设益农信息社。为实现福州农业优势资源与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资源有效对接,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在福州7个主要农业县(市)按“六有”标准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精准扶贫等工作。在连江、闽清、永泰、罗源建设100家以上益农信息社,有效推进我市信息进村入户,促进地方特色农产品上行,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预计新增300个就业岗位,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吸收30个贫困人员就业。 

  二、明确政策导向,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抓住中央各项政策利好和阿里巴巴入闽等战略契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立足本土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好福州生态农业品牌。 

  三、扩大培训渠道,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在农民科技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开设电子商务课程,提高农民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与操作运用水平;就地取“才”,鼓励当地大学生在家乡就业,立足本土,服务当地,以达到发展当地农业电子商务的目的;将村小二、淘帮手、信息员等对象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并对他们进行农业及电商知识培训;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民电商应用意识。加强对农业电子商务的宣传,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使人们能够认识到通过农业电子商务网站能以较低的价格、更为便捷地购买到更满意的商品,同时能够将本土的特色农产品通过远销国内外,实现线下到线上利润效应,打开农民增收之门,进而接受这种新的商务模式。 

  五、切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提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力度。从生产、认证、销售等环节,帮助农户发展品牌农业。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差别化生产,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争创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利用中国农交会、“5·18”海交会、“6·18”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9·8”中国投洽会、茶博会、农博会等平台,推介福州农业品牌,促进农产品市场拓展。二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落实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奖励政策,提升设施产业装备水平,推广应用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智能操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各县(市)区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制定完善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设施农业项目列入重点扶持范围。着力培育品牌,每个县(市)区都因地制宜打造1个以上设施农业品牌。三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对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监管范围拓展至农药、渔药、兽药和肥料,推行高毒农药专柜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积极融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农业示范基地纳入可追溯体系。巩固福清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连江县国家级、罗源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在全市所有县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并逐步向乡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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