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十二楼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福州市政协办公厅就“福州市政协十二楼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350100]BYZB[GK]2018021
二、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监理的主要范围包括:“福州市政协十二楼会议室无纸化会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实施过程的全过程监理,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项目协调等工作。参与项目的调研和梳理、项目软件开发、业务系统配合改造、相关系统联调、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的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业主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协助业主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并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现场全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资质,具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经验,近三年内,独立承担并完成5个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一个3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提供监理合同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本地化监理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福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在本项目上,其中有资质的专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含),并且至少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项目实施期间,2名以上(含)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
(四)具有完备的监理组织、监理规范和监理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五)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监理职责,如果因为监理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项目进度和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项目实例简介等文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报价:
(1)投标限价为2.8万元。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六、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30点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6:15
九、开(投)标地点:福州市政协机关十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陈雪洪
联系电话:13950289177 传真:0591-87816430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