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线上养犬办证流程 助力落实城市养犬规范管理
晋安区政协委员、民革福州市委会妇青委副主任、福建航运学校政研室负责人陈盛兰反映:提升市民养犬素质,引导市民主动加入到文明、依法养犬的队伍里,是化解涉犬矛盾的根本。《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开放了“闽政通”“榕犬通”等线上办理平台,让市民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地享受犬证办理服务。然而,对比先行进行犬证办证管理的城市案例,结合我市市民亲身办证经历的调研,发现我市的养犬办证流程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办证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无不动产证的市民可能无法办理犬证。网上申请流程的必填项目“犬只饲养地点证明材料”中只可选择“电子证照、上传、纸质”,在《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十一条中指出“申请的自然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是独立住宅单元或者独户居住,每户限养一只。”第十三条指出“自然人申请养犬的,提供身份证明和犬只饲养地点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依法登记的涉犬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组织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但未提及无不动产的市民养犬应如何报备固定养犬场所,可能导致一些租房市民想办证而无法申办,或挂靠在他人的房产信息下申办犬证,无法如实申报养犬的实际地点。
二是邮寄领取犬证,无法追溯物流情况。目前,流程申请结束后,只能查询到是否办结,对于办结完申请邮寄的犬证无法查询到物流信息。目前平台也仅承诺办结效率为3-20天,并未规定若申请人超过多长期限仍未领取到犬证该如何处理。申请人无法对犬证邮寄的物流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若邮寄过程中发生丢件等问题,申请人也无法查询获悉。
三是犬证功能仅为犬只身份证功能,功能单一。目前犬证上仅有犬只编码和可以扫描查看犬只电子证照的二维码,缺乏智能定位功能,无法及时有效查找宠物犬的走失和遗弃情况。
为此,建议:
一、增加无房产养犬市民申请的相关材料提交方式。对于能提供一年以上住所租住证明合同等材料的养犬市民,增设相关流程模块,并在犬只饲养变更申请中同步增加该流程模块。同时,在系统中设置相应时限,要求犬主定期如实申报养犬的实际地点。
二、在办理流程中增加物流情况查询模块。市民在流程办结后,可自主根据行政机构提供的物流单号进行跟踪查询,并增设相应的“确认签收”时限模块,若犬主超期未确认,由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犬主。
三、丰富犬证功能,便利犬主及时了解犬只情况。早在2018年,济南公安便先行先试推出我国首款养犬管理APP软件,实现了“一机在手,掌控犬事”。犬主使用养犬管理APP软件在获取养犬信息的同时,还能实现“一键寻犬”。一旦犬只走失,犬主可利用济南公安犬类管理部门免费配发的新式电子犬牌的定位功能和近场通讯(NFC)技术,发出寻犬信号,找回丢失的爱犬。建议福州市增加犬证相应智慧功能,不仅便于管理,也能鼓励犬主为了爱犬积极办理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