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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正面清单助推文创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12 信息来源: 市政协 字号:【

福州市政协委员、鼓楼区政协常委、台盟福州市委会副主委、台盟鼓楼区工委主委、福建福旅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黄文真反映: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成为新常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需要金融资本的投资驱动。但从现状来看,金融机构对文化企业的支持程度低,不利于整个产业发展。金融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依旧存在障碍,尤其是文化资产“估值难”、文化项目“担保难”、文化产品“质押难”等,使得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当前,银行的融资机制主要是服务于传统产业,重视有形资产文化企业经营主要靠人才创意和商业运作,属于轻资产公司,可用于满足银行抵质押贷款担保的资产大多为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达不到银行贷款抵押和风险控制的要求,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资金。为此建议:

一、建立文化金融融合发展分级分层分类目录和融合发展正面清单。政府相关部门要将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企业的业态层次、资产形态、风险特点、生命周期、融资需求、市场区域等产业特质进行深入了解,建立文化金融融合发展分级分层分类目录和融合发展正面清单,将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优质中小文创企业吸收入库。在此基础上,对目录和清单位上的文化企业,根据其不同产品和不同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持策略。此外,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文化与金融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文化金融合作动态,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协调解决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领域的重要问题。

二、借助自贸区的开放优势,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与空间。试行扩大文化产业、文化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如在自贸区设立文化银行,由文化企业行业龙头、金融机构、民间资金等参股,并给予合经营许可(类似“国开金融”),探索以“投贷联动”的方式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条龙的金融支持。

三、由政府部门牵头,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动态跟踪文创企业发展情况,及时发布文创企业投融资需求信息,沟通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交流和融合业务。依据文创企业自身特点以及文创产业发展规律,开发适合以轻资产为特点的文化产业所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如针对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文创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类型和投融资需求,开发构建相应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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