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榕协办〔2018〕30号
福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新闻单位,各县(市)区政协:
福州市政协好新闻评选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市级评比表彰项目,由福州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经研究,决定今年举办2017年度市政协好新闻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共计30件。
一、参评作品范围。福州市、部分福建省、中央驻闽新闻单位在2017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原创,且首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或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由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刊登(播)的有关福州政协的新闻作品。
二、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参评作品范围”内的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部分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县(市)区政协为报送单位。评委会不接收非报送单位的直接推荐和报送。
三、参评作品基本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现福州政协特色和时代特点;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文字精炼,制作精良。
四、参评作品项目及篇幅。报刊、通讯社作品为:消息、评论、通讯、系列和连续报道;广播电视作品为: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和连续报道、新闻现场直播、新闻访谈节目;网络作品为:消息、评论、新闻访谈;媒体融合参评作品:短视频、H5。
文字作品字数限制:消息1000字、评论2000字、通讯3000字、深度报道4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时长限制:消息4分钟、广播新闻专题30分钟、电视新闻专题45分钟;网络作品篇幅限制:消息1000字、评论2000字。媒体融合项目字数时长不限。
五、参评作品制作。推荐文字作品时,每件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每套为一份推荐表、一份作品复印件),并附报刊原件1份。
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刻录1份光盘;每件作品须送一个光盘;生成光盘前,应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检查无误后再报送。同时,每件广播电视作品须附文字材料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作品文字材料组成)。
网络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页的光盘,其中消息、评论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每件作品须附文字材料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文字材料组成)。
媒体融合作品可下载的,使用光盘提供作品原件电子版,客户端作品须转为界面保存,并提交客户端作品截图和保存后的网页地址。每件作品须附文字材料一式20套(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文字材料组成)。
六、参评作品目录和推荐表填写。各报送单位须按分配数额填写1份参评作品目录,如超额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将把目录顺序靠后的作品撤下;参评作品目录和推荐表的内容须打印,不接收手写文字材料;参评作品目录和推荐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本次评选活动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作品评审。市政协办公厅组建评选委员会,由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秘书长、相关委办室领导、部分新闻出版界委员、福州市媒体资深工作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协办公厅信息化管理处。评审工作依据《福州市2017年度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实施。
八、截止日期。寄送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各单位可在福州政协门户网站(http: // www. fjzx. gov. cn)公告栏中下载通知及有关表格。
联系人:陈雪洪 蒋婉岚
电 话:0591—87813876
邮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25号市政协办公厅信息化管理处(邮编:350001)
附件:
1.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2.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
3.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报刊通讯社作品)
4.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广播电视作品)
5.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网络参评作品推荐表
6. 2017年度福州市政协好新闻媒体融合参评作品推荐表
福州市政协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福州市政协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