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行风评议
发布时间:2010-03-09来源:政协字体:【大】【中】【小】
3月4日上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锋主任有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吴依殿副主席和部分委员出席会议。
200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为中心,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87亿元,同比增长21.7%,历年累计归集103.13亿元。全年提取11.52亿元,同比增长40.81%,累计提取49.39亿元,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80亿元,同比增长212.9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01亿元,同时实现“归集破百亿、个贷超十亿、增值创亿元”三项指标的历史新突破。
委员们认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采纳政协委员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归集面、支持保障房建设等建议,积极出台措施,政策宣传有突破,管理工作有创新,资金安全有保障,窗口服务更优质,行风建设效果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委员们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提出如下建议:
一、始终坚持把确保资金安全作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贷款和提取的审核,严格执行审批政策,规范审核审批流程,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此前提下,有效增加公积金收益、拓展住房公积金功能,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加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接收工作。今后要加强对各县(市)管理部的监督和指导,加大对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进一步探索和出台便民利民的政策和措施。可参照泉州等市的做法,争取政策,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从12%提高到15%,切实为广大职工谋福利。进一步提高办事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对夫妻双方都是公务员而一方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福州的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贷款上限可参照考虑夫妻双方都在福州缴存的数额执行。继续采取鼓励措施,扩大在私营企业中的归集面,让更多职工受益。
四、进一步充实公积金管理机构工作力量。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榕委编[2006]53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核定33名事业编制,各管理部核定4-6名事业编制。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为实现精细化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还开展节假日便民服务,安排人员每周六进行咨询和收件服务,人员紧张问题比较突出。而且按照三级审批和财会独立的管理机制,各管理部至少需要5个以上工作人员,否则将产生一人多岗、职能交叉等问题。因此建议适当增加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管理部人员编制,以适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