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检查组来榕调研检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10-07-16来源:政协字体:【大】【中】【小】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7月15日,省政协主席梁绮萍带领省委检查组来榕,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袁荣祥,市政协主席陈扬富,市委常委、秘书长徐启源的陪同下,梁绮萍一行赴闽侯、台江等地,实地了解我市部分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情况,并与广大基层干部座谈,总结政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不足,探讨提升措施,进一步推动中央《意见》落实。
在7月15日下午召开的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袁荣祥汇报了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情况,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及晋安、长乐、连江、罗源等县(市)区领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作了发言。
2006年2月,中央《意见》颁发后,市委高度重视,市政府全力支持,市政协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加强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政协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取得了新的成效。
在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后,梁绮萍对我市贯彻中央《意见》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她说,中央《意见》颁布近5年来,在福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及市属各县(市)区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意见》。特别是在政协工作中,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积极支持、政协主动作为,不断增强政协工作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营造了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良好局面,形成了服务科学发展、着力先行先试的强大合力。希望福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意见》,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市政协要继续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助手和参谋,为福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梁绮萍要求,一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中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进政协事业新发展;二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起点,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三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袁荣祥说,此次省委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政协工作检查,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福州市将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成绩,改进不足,切实把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好,推动政协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