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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城乡教师流动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5-14来源:字体:【】【】【

    在农村义务教育中,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师资力量薄弱,导致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大,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学生向城市流动,农村学校“吃不饱”,城市学校“吃不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均衡发展城乡教育是基础,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是关键。而农村教师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为了帮助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均衡城乡教师资源,建议建立城乡教师流动制度。
    一、尽快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
    城市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不仅能够帮助和带动当地教师提高教育素质与教学能力,而且能够显著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直接地有力地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此,要尽快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薄弱校和缺编校支教的制度。支教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并将教师支教作为其晋升职称和职务、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相关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支教制度的落实。
    二、建立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的制度。
    建立农村教师定期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的制度,一方面能够增强农村教师队伍自身的造血功能,另一方面也能缓解农村合格师资不足和教师素质较低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市的实际,研究和制定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交流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制定相关政策,以保障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针对农村学校师资少、工作任务重、抽不出时间到城市学习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教学内容、时间与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制定政策,允许农村学校统筹安排、灵活调整教学时间。各级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按当地教师年工资的3%单独列支,专款专用。贫困地区经费不足部分,可按贫困级别相应支付解决。同时,对城市对口支援、接待农村教师进修学习的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要求与激励政策。要选择优质学校作为农村教师学习交流的基地,选择优秀师资“传帮带”农村教师。并要求这些学校为农村教师解决食宿条件提供方便。要通过现场观摩、参与讨论、共同备课、上台实践、反馈评析等多种方式,全面帮助农村教师提升教育素质与教学能力。并将城市学校“传帮带”农村教师的数量与实效作为考核、奖励优质学校和优秀教师的重要方面。
    三、完善农村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近几年来,大学生就业非常困难。大学生到农村当教师,已不象过去那样不想去。如今已成为一种相对好的选择。大学生虽多,但良莠不齐,鱼目混珠,必须认真筛选。为此,在农村的薄弱校、缺编校补充教师时,一定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招聘考试程序以先面试、后笔试为好。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然后择优录用。实行阳光作业,把好农村教师入口关,确保新教师的高起点、高素质。   
    四、确保农村教师队伍稳定。
    农村学校中的优秀教师经常流失,有的被城镇学校吸引走,有的想方设法离开农村学校,有的长期请假,找人代课。加重了农村教师队伍紧缺,特别是合格教师的严重不足。为此,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流入学校要对流出学校有所补偿,流出学校可用以聘用其他合格教师,或者为本校在职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另一方面,要给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和补贴,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各种待遇,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留住优秀教师,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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