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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福州市危旧房防震减灾改造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5-14来源:字体:【】【】【

    全球130例大地震资料统计表明,约95%的伤亡由建筑物倒塌造成。唐山地震死亡24.2万,汶川地震死亡超过8万,地震灾害一次又一次地表明,确保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是避免或者减轻地震灾害的最有效途径。福州市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震带北端、长乐-诏安断裂带与闽江断裂带交汇的断陷盆地,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福州作为福建省会城市,总人口为666万人,居全省第二位,在防震减灾工作中举足轻重。
    改革开放以来,福州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方面还存在较大薄弱面。2006年福州市建设局对鼓楼、晋安、台江、仓山等四个规划建成区240平方公里范围的建筑物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数据显示,所普查的72679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56亿平方米,没有按7度抗震设防的房屋建筑共有42539栋,4905.6万平方米,占总量的31.3%。同时据福州市房管局了解,目前福州市区(不含浪歧、马尾)经过鉴定机构上报的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还有23.87万平方米。以上可见,福州市区房屋建筑地震安全隐患形势不容乐观。
    一、目前福州城区危旧房抗震设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历史遗留建筑抗震能力较低。福州市1978年以前毫无抗震设防,1978年~1991年抗震设防烈度定为6度。从1992年开始福州地区房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由于当时历史的局限,加上时代思潮影响,在设计施工方面一味地“多、快、省”,砖混(预制板)结构等抗震性能较低的房屋便成为那个时代一般民用建筑的主流。这些建筑不能满足新标准,而且受经济条件限制,一直无法加固改造,留下了很大的地震安全隐患。
    2、居民抗震意识比较薄弱。据有关统计数据,福州五城区有“城中村”约126处,总人口约18万人。由于居民普遍缺乏工程抗震意识,加上经济条件制约,大部分“城中村”建筑没有经过正规设计,没有考虑抗震设防,有的甚至为了省钱,直接用预制板替代现浇结构。另外,城区内还存在大量的私人棚屋区住房,大多为砖混结构、木结构住房,抗震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大量的预制板房存在,是当前福州城区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一个最突出的薄弱环节。据2006年福州市建设局统计,鼓楼、晋安、台江、仓山等四个规划建成区,1991年前建设的砖混预制板结构房屋5734栋,约1129.7万平方米。预制构件建筑而成的房屋抗震性很差,预制梁板落下来就可能致人死命,抗震方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如洋下新村、浦下新村、王庄新村、上海新村、上海西新村、黎明新村、杨桥新村、宁化新村、凤凰新村、三叉街新村、登云新村、铁路小区等多为的砖混(预制板)结构房屋。还有三~四层清水墙、浅基、无圈梁预制板房,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分布零散规模不大,其抗震性能更差。
    4、全市校舍抗震还存在较大隐患。从6月份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对全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汇总情况来看,全市建于1989年前的校舍共2278座,占现有校舍总数的28.5%,这类校舍大多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或者土木石结构,抗震能力较差。另外,许多教学楼建设年代比较久远,采用的是预制板结构而不是框架结构。
    二、加快福州城区危旧房改造,强化防震减灾工作的建议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目前地震不可准确预测,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成为最重要的地震安全措施。由于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危旧房较多,对这些房屋的处理关系到社会、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逐步规划改造。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把危旧房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应遵循“以人为本”、“以民为重”的科学发展理念,根据当地潜在的灾情,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稳步推进危旧房的改造或加固,尤其是公共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同时,加强政府机构,特别是建设、管理部门在建筑规范、小区规章、住宅规范、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区划标准等方面执行地震灾害管理政策、法规和计划方面的能力。
    2、科学制定城市建设规划中危房改造以及新区建设规划。联合使用区域防护、建筑物加固、控制风险区开发以及场地处理的措施。对行政办公、学校、医院,大小商业区和广场等重要敏感目标集中区,应通过区域防护,在总平布局、疏散口和安全通道设置、避震场地预留以及其它灾害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包括公共避震场所和小区避灾场所,增强区域防护能力;对暂未列入拆除新建规划的老旧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建筑物,应按规范抗震等级要求进行加固;在城区规划建设中,应做好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控制在不良地质区和风险区的开发建设以及人口控制等;对新建项目,做好场地处理措施,提高防护水平和抗震能力。
    3、对福州城区危旧房建筑物开展结构安全普查及抗震等级鉴定改造工作。建议市建设局牵头对全市建筑物,按照建设年代、结构质式、楼盖类型、使用情况、建筑程序规范化等进行摸底、排查、核实并汇总相关数据进行分类分析。排查出来的危旧房,要进行检测鉴定,资料建档入库。尤其要对处于失控状态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城中村”中的老房、旧房,进行鉴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分期改造计划。经过鉴定机构上报的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建议尽快拆除改造;对缺陷并非严重的房屋,可结合日常维修进行处理,进行抗震加固;也可通过改变房屋的用途方式对危旧房进行改造,如将住宅改做储存非贵重易损物品的仓库。
    4、重视解决预制板房抗震问题。建议福州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对城区没有抗震设防的建筑物,特别是现有预制板房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调查内容除了常规的套数和面积外,对于住户的自住率、改善意愿、经济条件和自我改善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调查,提出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小区、不同年代、不同经济能力的住户房屋的改善方案,逐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住户居住条件。
    5、加强对公共场所防震减灾工作的规划和改造。政府应在符合我市抗震设防基础上对重点建设物,如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设施提高1至2度的抗震度数,严把工程质量关,通过区域防护、建筑物加固、控制风险区开发以及场地处理等措施,在主要公共场所加强灾害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同时加强公共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根据城市的整体发展,逐步规划建设各级避难场所,设立明确的应急避难标志。另外,在今后拆迁规划中尽可能整片改造,不留边角小地块;对原有已造成留下个别死角的危旧房屋,建议由市政府统一规划为公用建设用地,如街边小公园、停车场等,予以通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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