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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开展重点提案现场督办

发布时间:2008-09-12来源:字体:【】【】【

    5月28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在王聪深副主席带领下,对重点提案《重视群众体育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以提案者、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三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办理调研。市政府杨新坚副秘书长参加了活动。
    提案提出: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花钱买健康”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理念和生活追求,体育健身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提案建议: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进一步重视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打造我市体育健身精品工程;要明确职责,广征民意,优化体育健身器材选购,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
    委员们一行实地察看了市区白马河公园、望龙台公园、仓山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体育局相关工作的汇报。年初,市政府下发榕政办[2008]16号文件《关于加强健身路径(健身点)管理和维护的实施意见》,提案中关于“建立健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已得到采纳落实。与会委员对市体育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对我市群众体育事业所取得成绩给予好评,同时就提案办理及福州市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领导重视,体育事业建设应纳入城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前我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方面基础仍较薄弱,存在场地总体数量不足,器械老旧落后的问题。我市体育设施在全省排行第七位,按国务院颁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标准,福州各县(市)区尚未达标,这与省会中心城市及海西经济区的地位不够相称。建议在城市东扩南进的新城规划建设中,要将大型体育中心建设作为一项指标,配套列入;在旧城改造规划建设中,体育设施建设要同时设计、同时修建、同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体育硬件,为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发挥体育特有的功能和作用。
    2、提高认识,保证对全民健身工程的资金投入。从总体上看,我市体育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体育用地落实困难,市区健身点的布局不尽合理,农村健身点因陋就简,现有的体育场地和设施条件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健身需要。如:游泳池、乒乓球馆、羽毛球场等建设规划,因资金不足无法实现或严重缩水。建议将城乡公共体育场所建设投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县(市)区必须至少建有一座达标体育中心和一个体育公园。各级政府领导应充分认识体育事业在建设文化强市中的重要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保证体育事业资金投入到位。
    3、加强宣传,促进群众体育活动均衡发展。目前我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发展势头良好,创建了许多新的群众参与性强的体育活动形式,并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但也存在发展不均衡现象,体育活动城市强、农村弱;城市参与者女多男少、农村参与者男多女少等现象。建议要以2008北京奥运年为契机,加大我市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展示国人奥运精神。在城乡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体育竞赛活动,引导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运动,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享受运动健身的乐趣,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档次。
    会上杨新坚副秘书长感谢政协委员关心支持我市群众体育工作,并表示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请有关部门认真采纳落实。   
    王聪深副主席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市体育局为发展福州市群众体育事业所做的大量工作,对体育局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表示感谢。他强调指出,我市群众体育的软硬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有差距,我们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群众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水平,健全完善群众健身服务体系。以建设各级体育中心为重点,扩展社区健身设施设置普及面,形成“全民健身,增强体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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