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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引导互联网新时代下网络舆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7-02来源:政协字体:【】【】【

随着通讯和IT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进入Web2.0时代。用好互联网新媒体这把双刃剑,可以为加快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目前,互联网新时代下的网络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网络舆论主体复杂化。舆论主体除了广大普通网民,还包括影响力高端、网络公关公司、分裂组织等,不同舆论主体在各怀动机下的网络言论,不但不能代表民意,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冲击着正常的网络舆论秩序。

2、政府公信力成网络舆论主要诉求对象。政府组织或官员是舆论客体的主要对象,以基层政府、城管、警方违法行政、野蛮执法、亏待百姓等为对象的网民诉求不断,甚至经常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3、网络舆论内容以批判和否定为主。正面的事件,只有在社会矛盾统一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赞成性质的网络舆论,比如“汶川大地震”。由于舆论主体的舆情鉴别能力低下,导致目前网络舆论内容以批判性居多。

4网络舆论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3个小时可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可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可以达到高潮。

因此,建议如下:

1、转变角色定位,坚持政府网络舆论引导主导地位不动摇。一是在思想上确立政府在网络舆论管理中的舆论导向的意识和地位,确立网络舆论与事实同步乃至超前传播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使其成为树立政府网络舆论权威形象的平台。利用政府新闻媒体人才和技术的优势,整合网络资源,加强对福建东南新闻网、福州在线等一批重点新闻网站的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新闻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的权威平台。

2、立足长远发展,建设和谐网络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提高鉴别能力和自律水平。网民媒介教育可以以媒体和学校为中心,帮助人们在新媒介环境下,正确认识个体、媒介、社会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独立地评判、接受、分析和使用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也可以利用各地的网络警务系统,如福州网络警察网站等,通过案例展示、在线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网民宣传介绍网络舆论特点、网络犯罪、网络自律公约等知识。二是完善网络立法,规范网络舆论秩序。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立法,使网络公关公司在完善的网络规范框架内发展。全面梳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进一步明确网民、网站、网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利;保护网络隐私,明确隐私信息和非隐私信息类型的区别;区分信息发布与信息犯罪,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碰到高压线、触犯法律的组织和个人,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3、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针对重大政策举措、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网上发布会,主动向社会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使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的义务、网民的基本权利。二是建立负面舆论反转机制。首先,要加强和重视对意见领袖的引导。如加强对福州便民论坛等本土网站、论坛意见领袖的识别,争取意见领袖的支持,尊重意见领袖发言权,发挥其对普通网民的影响力,不但能减少网民的抵触情绪,也能提高引导的效率;其次,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队伍中的意见领袖培养。有意识地培养一批熟悉互联网、表达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成为某些重点论坛的管理员、版主、网络评论员等,积极把脉舆情动向,树立正面网络舆论;最后要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综合引导,如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相关新闻信息,披露事件真相,增强舆论力度,把握主动权;建立自己的评论专栏,培养专业评论员进行评论引导;在公共评论区展开互动讨论,通过舆论调查等方式,与网民进行互动引导等。三是建立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议引进互联网舆情管理系统,通过设置关键词、采集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判断网络舆情,如正负面网络舆情、舆论社会影响评估等,工作人员在这基础之上展开相关工作,一旦发现危险舆论苗头,及时加以正面引导,使其扼杀在发酵期,提高舆论引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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