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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促进福州市物业行业规模化优质服务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7-02来源:政协字体:【】【】【

福州市物业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情况不容乐观。我们经过几年的思考与实践,并调研了众多个小区和走访座谈上百家的物业企业,与上千户业主进行面对面交流,综合研究得出结论性意见:福州市物业行业要想整体性提高行业形象,要想适应业主不断增强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在物业服务费无法在短时期内有较大提高的前提下,唯一的出路是扶优扶强,促进物业行业规模化管理与集约化经营。我们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关于建设宜居福州,促进福州市物业行业规模化管理与集约化经营的鼓励政策》。实践证明单靠房管局是无法拯救这个行业的,要靠建设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及物价部门共同出台强有力的组合拳,就像中央政府在应对金融风暴所采取的强有力措施,而福州市物业行业的整体萎缩,且步履艰难对福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和谐社区和平安福州,以及打造宜居城市的宏伟目标的实现都将影响重大。我们建议:

政府应指定一两所职业技术学院全面系统的为整个物业行业一线的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政府在财政补贴方面要有一定的支持,就像支持农民工培训来支持物业一线从业人员(他们中有35%-40%就是农民工,待业青年)。可以从农民工保安培训开始,配合实施今年生效的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鼓励服务质量高,规模大的企业去兼并规模小、项目小的三级和暂定三级企业。通过规模经营,淘汰落后的小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应在这方面给予支持。只有规模化经营才有可能整合有限的项目资源、技术资源和管理人才资源。

财政部门要拨出三五千万给获得省优和国优项目多的的一、二级企业,给予无息和贴息贷款,以鼓励他们走企业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的道路。把企业做强做大,实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经营。

物价部门应出台价格倾斜政策。对服务质量好,业主满意度高,省市政府评定的市优、省优和国优项目给予收费涨浮10%-20%,以鼓励好的项目多投入,多回报。让业主也感受到品牌企业优质服务所带了来的便利和舒适环境,形成花钱买服务的成熟的消费理念。    

对品牌企业获得省优、国优项目在征收营业税给予先征后返还的鼓励政策,用税收杠杆促进企业走品牌建设路子。还要用市场杠杆给予促进,对获得优秀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协议招投标的份额。

六、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力度规范市场。对于新申请设立临时三级资质物业企业,要在核准时严格把关,尤其针对项目面积与管理费小、低、少的申请企业更不能轻易审批。加大规范市场力度,把临时三级转三级作为一个着力点,由行政主管部门主导,推出一个第三方业主满意度测评机制,让业主不满意的企业被排除在行业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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