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 市九三学社
承办单位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内容摘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2004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积极探索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机制和举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激励政策,在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专家组的肯定,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激励、促进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国内其他先进省会城市以及我省的厦门、泉州相比,我市在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省委要求福州在各项工作上都要“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知识产权工作也应走在全省的前头。因此我市应当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从新的高度、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工作,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带动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的重要法律制度,已成为决定地区生产力、企业竞争力、产品高附加值的重要因素和手段。我们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科普设施,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围绕知识产权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要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党校、行政学院、大专院校及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讲座,举办有关培训班或研讨会,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以及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受众面,努力营造有利于创造、应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让保护知识产权和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联动工作机制,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从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舆论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我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十分薄弱,市知识产权局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目前只是市科技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仅有6人,远低于全国省会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级别和平均编制人数。这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薄弱局面如不尽快改变,我市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将无法实现。因此,我市应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其工作职能,在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建议将市知识产权局升格扩编,增设知识产权执法队。同时,要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局面。
3、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企业试点示范工作。根据我市产业结构,选择一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强、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通过试点引导、支持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纳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范畴,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能力,促进专利战略与经营战略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大力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福州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鼓励和推动在榕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或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项目对接与转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促进企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济、科技、财税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做大做强,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对专利成果产业化予以重点倾斜,鼓励和引导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民间资金等各类资金向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投入。
三是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鼓励企业主动地把自己的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拳头产品、新产品采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作为商业秘密等法律规定的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品牌,以品牌战略带动自主创新,以自主创新支撑品牌战略。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运用专利集合提升技术标准,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是资助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合作开发生产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科技专利技术和产品,弥补我市大项目、好项目少的现状,改善我市产品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4、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
一是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经济、文化生活的全过程,摆上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从体制改革、机制完善、政策扶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
二是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抓紧制定并实施我市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实施效益和知识产权工作及保护状况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经济、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担保资金使用和科技进步奖评审、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和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四是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设立市政府专利奖(等同福州市科技进步奖),激励、调动企业和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单位职务发明倾斜,对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维护补贴。积极鼓励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对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举报假冒、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
五是激发和推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工会、科协、教育等部门要经常组织技术革新、创造发明、创新大赛等评比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发明创造活动。教育部门对获得专利权的中小学生,在中招时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在高招时积极向有关院校推荐。
5、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法律人员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能满足市场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三是积极培育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建立专利孵化园,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四是加强对专利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营造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逐步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机制。六是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筑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七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建议今后安排的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先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状态和专利技术检索、评价等程序后,再提交到有关部门立项实施,以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免遭侵权的诉讼。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修改和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外经、外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为鼓励自主创新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我市专利、商标、版权、文化、质监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自律的效能,帮助企业运用司法、行政两个保护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和保护创新成果。四是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范围,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记录到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政府机关要模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用正版软件。五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重要环节,以及科技园区、大型展会、技术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严打击假冒伪劣、非法仿制、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营造投资和技术创新环境的作用。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福州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福州市今后又快又好发展的内涵所在、动力所在、希望所在。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新环境,福州一定会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知识产权强市,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办理情况
一、市科技局: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福州市经济和技术更好更快发展。福州市委市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去的在各级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得到验收组高度评价,目前我市正积极创造条件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知识产权工作摆上党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科技“十一五”规划,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重要任务载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会中心城市的决定〉》,知识产权保护已列入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要内容,专利申请列入今年县(市)区绩效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知识产权工作正逐步为我市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城市、在海西建设中“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
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有了重大突破。由于机构改革和历史因素,我市知识产权机构建设较为薄弱,严重制约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在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各级部门长期艰苦不懈努力下,同时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呼吁,今年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有了重大突破,市知识产权局由科级升格为副处级,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请求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市知识产权局机构“三定”方案,为建立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打好基础。
三、知识产权实施和转化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目前我市已在金山科技孵化器内建设了4000平方米的福州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基地,主体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已有6家企业经济专家评审入驻,今年6月18日前将正式挂牌,它将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摇篮。
四、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受训面和受训层次进一步提升,培训范围从乡镇长科级班、中青班到县处级班,为了加强知识产权师资,今年组织部将市委党校教师选派到市知识产权局挂职锻炼,进一步提高办班质量。
五、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逐步形成。加大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政策,今年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从去年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企业授权发明从5000元提升至1万元,新列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截止今年3月底,共资助和奖励专利项目达5539项,金额316万多元。
六、国家级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现零突破。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被列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福耀集团被列入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二、市教育局:
一、市教育局对科技创新活动非常重视,每年都与市科协联合开展教育工作者科技教育论文和发明与科教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全市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评选“福建省小科学家”等活动。不少中小学每年都开展“科技艺术节(周)”活动,请专家、学者开设讲座,进行师生作品展示等,成效明显。比如2007年省教育厅、省科协举办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共评出一等奖46项,福州学生占22项。
二、对科技创新方面学有所长的学生,我们在高考时给予了加分照顾。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在高考时均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在高考时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对科技创新中获奖的学生,在中考时给予加分照顾。我市对初中阶段省级科技小发明创造(含电脑制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中考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对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中考享受加3分照顾;对初中阶段获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享受加5分照顾。
四、根据贵委的建议,市教育局将结合中学课程改革等工作,通过引导、鼓励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的方式,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或讲座,扩大知识产权受众面,为推动我市创新体系的建设作出贡献。
三、市财政局:
一、关于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问题。市财政在每年科技研发经费中均把扶持知识产权实施和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作为重点安排。据统计,2002-2006年底,我市科研经费中扶持安排的知识产权实施和成果转化项目共计105项,金额达2350万元,促进了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项目对接与转移,鼓舞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干劲。
二、关于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问题。市财政从2003年起,在每年预算中均安排一定数额的知识产权专利基金,2005年起调整为每年100万元,2007年再调整为200万元。将企业授权发明奖励标准从0.5万元提高到1万元;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业奖励分别提高到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此外,从今年起还新增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项目的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截止今年3月底,我市累计资助和奖励专利项目共达5539项,金额316万元。
三、关于设立市政府专利奖,激励、调动企业和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问题。我市已经把发明专利奖励制度融入一年一度的福州市科技进步奖励评审范围,强化科技进步奖对创新的引导功能。据统计,2005年度福州市科技进步奖47项中有6项属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奖项,2006年55项中有26项,市财政均按照福州市科技进步奖标准给予兑现。此外,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06]251号)中,还明确规定在今后年度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增设“福州市创新企业奖”,以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等为评价指标进行评选并奖励。
四、关于积极运用政府政策推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平台问题。市财政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优先予以安排政府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比例。另从今年6月份起在我市金山科技孵化器内单独划出4000平方米,作为福州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基地,规定第一年免交租金,第二年减半收取,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申请实施和成果转化计划,目前已有6家企业申请入驻。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开展,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