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者 市工商联
承办单位 市经委 市农办 市委统战部
内容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在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党的方针政策鼓舞下,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们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应该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方针,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引导、支持和帮助下,在以下六个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活动。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乡村建立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实现村企合作。以此为契机,结合农村的具体情况,帮助农村建立特色产业并带动其发展。目前,我市已经推出的有100个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可以作为试点,成为村企合作的示范村。通过村企合作,结成帮扶对子,进一步推动“企户结对”、“人户结对”等对口帮扶关系的建立,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帮助农村群众解决就业及其它生产、生活上实际困难。同时,企业还因此可以把先进
的经营管理理念引入农村,实现“经营乡村”,在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村的管理水平上起推动作用。
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具有竞争力、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传统农业的改选和提升,发展现代农业。要结合农村的具体特点,大力培育特色农村、畜禽养殖业、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通过实施“支部+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通过科技兴农、科技强农的方式,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近年来,我市长乐的食用菌种植加工、闽侯的工艺品等产业,都在农村、农民带头、非公有制经济为主,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产业,推动了当地的农业产业化。
三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和就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福州经济发展要求,积极盘活农村各类存量资源,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向农村延伸和转移,到农村投资兴办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开展农村劳动力定点招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民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可以以“飞地工业”等模式,帮助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并提高当地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四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业发展。鼓励引导从事贸物流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推行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发展农村网络性物流配送业,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的发展,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农村生产生活用品供销中介组织建设,培养一支素质较高的农民“业务员”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从而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五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供水、供气、供热、道路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村庄改造和环境整治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咨询等工作;为农村利用新型能源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六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提供教育资源、医疗服务、文化设施等,帮助农村修建学校、卫生室、文化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健康和谐发展。
办理情况
一、市经委:
一、积极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一是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活动。组织、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与乡村建立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实现村企合作。以我市已经推出的100个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为试点,创建村企合作的示范村。通过村企合作,结成帮扶对子,进一步推动“企户结对”、“人户结对”等对口帮扶关系的建立,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帮助农村群众解决就业及其它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二是引导非公有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加大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力度,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形式,带动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提升,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福州经济发展要求,推动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向农村延伸和转移,到农村投资兴办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开展农村劳动力定点招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民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是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供水、道路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改造和环境整治等,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咨询等工作;为农村利用新型能源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是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提供教育资源、医疗服务、文化设施等,帮助农村修建学校、卫生室、文化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做好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要求:
1、做好引导非公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把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战略性任务,摆止重要议事日程,持之以恒,务求见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引导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要切实抓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抓好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提供资金、电力、土地、项目等优惠条件。市经委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06]50号),对积极参与社会新农村建设的非公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3、要做好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总结和汇报工作。各县(市)区经济主管部门要认真收集、总结和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要将近年来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参与100家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典型事例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市经委中小企业处。
二、市农办:
一、目前,我市农业非公有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五种模式”
目前,全市有17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都是非公有民营企业。经了解,我市农业非公有民营企业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我市新农村建设。2006年省农办号召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之后,同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这一活动,有20家省级龙头企业与22个行政村结对共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农业非公有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主要呈现五种模式:
一是产业拉动共建型,即主要通过农业产业化带动当地的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如福清市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光阳蛋业)一方面利用自身全面、完善、准确的信息优势,指导养鸭大户错开高峰实行差异养殖,另一方面邀请禽畜专家集中授课,并带队到全国优秀养殖区取经。在公司的带动下,基地农户实现养殖收入的大幅增长,以闽侯东台村为例,蛋鸭养殖从公司创办初期的2600只发展到2006年48万只,增长了184倍。养鸭户蛋品由公司包销,仅此一项,养殖户年增收330万元。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金土地》栏目还将这种公司和农户合作双赢的“蛋品产业1+1>2模式”向全国范围推广。
二是项目带动共建型,即由共建村适时引入项目,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大力支持本村闽兴编织品有限公司发展,全村征地286亩土地建设新厂区。为做好征地工作,村主干带头拆掉自家刚建成不久的新房。在征地过程中,村两委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将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闽兴公司优先安排村民进厂务工消除村民对失地后生活出路的顾虑。如今,闽兴公司已发展成为全省工艺品行业的龙头及工艺产品出口的重点厂家,年产值达6亿多元,拥有职工4000多人,其中直接转移该村富余劳动力200多人,为村民人均年增收1500多元。
三是合作开发共建型,即龙头企业与共建村合作,共同开发项目。2002年初,国家级龙头企业福建三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三华现代生态农业园,在项目动工之初,由于受岑兜村劳动力外移、村民废弃的水产养殖池以及海埔地盐碱化等因素的影响,耕地地力衰退、农作物生长不良、农产品品质欠佳。三华公司发动村民改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引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促进了项目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产业化进程。近年来,三华公司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园区吸纳了200多个本村村民,还辐射带动周边5000多户农户,每年户均增加收入800多元。
四是直接参与共建型,即企业家兼任村干部,直接为村里服务。连江县民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是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现有固定资产3650万元,有全国最大的海带育苗基地、全省最大的盐渍海带加工基地,年加工量达1.8万吨,其中海带养殖面积、产量均居全国村级企业首位。全国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林哲龙同志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他带领公司立足本村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实行“公司+渔户”模式——村集体占30%股份、农民占70%股份,把海带等水产品的育苗、养殖、加工、科研、销售、服务融为一体,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经营格局。2006年全村社会总产值1.92亿元,村财收入6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万元,70%的农民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上。目前,官坞村已率先实行小学免费入学,建立了奖学金、奖教金、老人养老金、殡葬费、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农民免费参加合作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2001年村党总支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官坞村被国家民政部等部门授予“全国小康建设明星村”等荣誉称号,2006年官坞村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乡村”第一名。
五是公益捐助共建型,这是龙头企业参与面最广的一种形式。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的太子屿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由村支书陈继煌同志领头组建,吸引213户村民入股,专业发展花蛤育苗,公司年营业额3000多万元。2003年,公司筹资180万元建成拥有1300个座位的村文化中心。福州满堂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致力发展山区经济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山区各项社会事业建设。2006年公司为山区社会事业建设共投入6.8万元,其中资助山区困难户子女上学5000元,发放救助山区困难户生活救济金1.3万元,捐助5万元构建村敬老院。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老师节均向捷坂中心小学资助3000元,用于修缮校舍、添置课桌椅等。
二、制定优惠政策的建议
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办拟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制定优惠政策,使非公有民营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活动能深入持外地开展。今后五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非公有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市工业技改资金中也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带动农民增收,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特别明显的非公有民营龙头企业技改投入全额贴息两年。对非公有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安排“科技三项费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为鼓励非公有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凡企业办在农村,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且安排当地劳力在500人以上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励20万元。鼓励非公有企业创建名牌,新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和著名(驰名)商标的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奖励,市政府将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在土地方面,对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应在用地审批等准入条件上给予支持,并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对企业参与农村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整治开发后所获得的土地指标,可按一定比例优先照顾企业;在用电方面,对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农副产品深精加工企业及种养大户生产用电价格,按所在县(市)区农业生产用电给予优惠;在税收方面,对企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减免部分税费,其投资或捐资部分按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政府在企业税后给予30%的返还。
三、市委统战部:
一、开展“海西春雨行动”。为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海西春雨行动”,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我部于2006年6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海西春雨行动”,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动我市统一战线成员广泛参与“海西春雨行动”,非公经济是我市统一战线参与“海西春雨行动”的主体之一。
1、组织非公企业,扶贫开发。我市各级统占部和工商联积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家为农村建设提供帮助。晋安区委统战部组织百家非公企业开展“百企进村”活动,帮助扶持北峰宦溪村发展致富项目。福清市委统战部组织民营企业利用资金、技术、管理、营销和品牌优势,支持帮助农民开发特色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如福清阳光食品公司“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带领3000多户农户脱贫致富长乐市委统战部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百企千侨带十村”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力量支持。福州市工商联动员民营企业家把资金、技术、人力及市场开发投向农村,变“输血工程”为“造血工程”。如工商联会员企业福州百洋海味食品公司投资1千多万元,引进美国新型淡水养殖品种,建立万亩淡水网箱养殖基地,无偿为山区农民提供技术和鱼苗,帮助农民增收。
2、关注农村教育,捐资助学。市工商联发动民营企业家为永泰赤锡乡25名贫困大学开展捐资助学,直至他们大学毕业。福建三木集团每年都捐资建设7所希望小学,投入资金140万元,不断改善农村教育条件。闽侯县发挥村班子成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重点企业家在建设新农村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组织民营企业家捐资助学30名,落实帮扶贫困户300名,建一所希望小学。台江区委统战部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每年资助20名贫困生。
3、努力帮助农民工就业。我市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家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吸纳农民工上岗,改善农民工待遇,做好农民工上岗培训。仓山区委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同时发动民营企业家为失地农民再就业送岗。永泰县组织民营企业到乡镇开展12场就业岗位供需见面会,招聘农民工280多人,同时还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法律服务和技能培训。罗源县委统战部通过异地商会,动员在异地罗源籍企业家招收800多名罗源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农民增收提供新渠道。市工商联在会员企业中开展“关爱员工、互利互赢“承诺签字活动,得到了300多家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为改善我市民企用工环境,保障农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启动光彩事业基金。为推动光彩事业在我市的开展,筹集光彩事业资金,2007年2月26日,在福州市异地商会迎春座谈会上,举行了福州市光彩事业基金启动仪式,我市和异地榕籍企业家及一些香港工商界人士为我市光彩事业捐款共计7370万元人民币,其中光彩事业基金7000万元,现金370万元。
三、参与实施“双百工程”。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福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我部于2007年3月初下发了《关于报送我市统一战线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双百工程”重点服务村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统战部上报了33个重点服务村,帮扶模式有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帮助自
立型、公益事业型。我部与市工商联积极发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根据项目和自身意向,与有关镇村进行对接。5月17日,我部主办了一场“魅力榕商·感恩故土——榕商联村项目启动仪式”,作为我市“5·18”系列活动之一。会上,签约项目总数26个,其中:公益事业型项目18个,参与榕商15家,捐助总金额505万元,受助镇村18个,项目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文化医疗设施建设和中小学建设;合作开发型项目7个,参与榕商7家,镇村6个,协议(意向)投资总金额3.613亿,项目主要是旅游开发、物流业建设和现代农业等;帮助自立型项目1个,参与榕商多家,受助村1个,此项目是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
下阶段,我部将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开展“海西春雨行动”,发动,引导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进来;二是继续推进开展“榕商联村“活动,对已经签订协议或意向的项目予以跟踪,督促落实,同时联系更多非公企业和企业家参与更多的“榕商联村”项目;三是推进开展光彩事业,积极筹备成立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开展工作,使募集到的光彩事业基金能够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