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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对个体食杂店的整顿与取缔建议
发表时间:2007-06-17 信息来源: 字体:【】【】【
    近几年来,工商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等,对我市的食品卫生、质量监察从未松懈过,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对各大超市的有力监管,让广大市民对大型超市的购物满意度逐年上升。尤其是逢重大节假日、消费者日前夕,通过各媒体,我们频频获悉各有关部门总能想百姓所想,加大对各大超市的监管力度,保证市民吃得放心、用得舒心。在这样良好的监管氛围下,加上各大品牌商场运营过程中严把进货渠道关,逐步建立起严格的商品管理机制,以及多为知名品牌的供货商本身企业的自律,自我管理体系都比较健全,可以说大型超市的监管已逐步走上良性的轨道。 而当我们把视角转向遍布榕城大街小巷的个体食杂店,了解其经营管理状况时,调查结果令人忧心。其中最为突出的闯题是,这些商家销售的商品很大一部分为“三无”食品或伪劣商品;另外几乎所有的食杂店的卫生状况都不堪入目。
    据调查,许多地下加工厂加工的食品有如%是流向这些个体食杂店的。为什么这些“三无”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昵?分析其中原因,萨老“三无”伪劣产品的超低生产成本给生产制造者带来的暴利让一些不法者挺身涉险,而且他们几乎都无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这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舆落个体私营者贪图地下工厂供货方便,进货成本低廉、卖不完可无条件退换等“好处’’,他们就更多选择了这些来路不明的“三无”伪劣产品。劈者L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欠缺,也是“三无"伪劣产品能在个体食杂店内得以生存的原因之一。这样,就在非法厂商、食杂店及消费者之间形成了一条从生产~销售一消费一生产的恶性的循环链,从而使得“三无"伪劣产品屡禁不止。
    作为这条恶性循环链的中间环节,食杂店它起到承接传播的作用。虽然其规模小,但分布面非常广泛。人们可以在上下班途中、饭后散步时光顾,费时少、便利、价格便宜等优势,是大型超市所不可替代的,它的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其中大量的“三无’’伪劣食品对人体的伤害,劣质玩具对儿童的伤害,劣质用品对生活带来的慢性伤害……
    因此,很有必要加大对其的监管、取缔力度,建立长期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彻底断绝“三无”产品的销售渠道。操作设想:
    一、有关部门对此类店铺的证件颁发要严格把关,建议城区内不再发新的食杂店证照。多设正规便利商店,把有条件的小食杂店改造成正规便利超市。这样整顿是把小杂货铺升级,保证店铺依旧便民,又可规范市场,还可使市容美观不少,无形中从多方面提高了城市建设的质量(这方面香港台湾也是这么走过来的)。
    二、应以市政府牵头联合工商、卫生、技监等多部门,取缔无证及有证但非法经营的食杂店。要有象创建卫生城市抓“示范街"时的态度和手腕。
    三、职责分工要明确。工商、卫生部门要担负起食杂店的审查颁证及日常巡查职责。工商、卫生部门都有区级管理机构,专管员也已划片甚至划街道管理了,为什么就不能责任到人昵?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大对地下加工厂的取缔力度。都说地下加工厂难查,我看未必,那些骑着自行车载着食品箱走街串巷、那些食杂店老板手中的联系电话不都是现摆着的线索吗?
    四、舆论宣传及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的意识;各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整治行动的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执法的监督电话。形成全社会全民合力监督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卫生局文件
榕卫法(2007)40号
    办理结果:A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7210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红星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市对个体食杂店的整顿与取缔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遍布榕城大街小巷的个体食杂店的卫生状况确实令人忧心,如不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清理整顿,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个体食杂店,就有可能使“三无”食品或伪劣食品流入市场,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各种疾病的发生。据2006年统计,福州市五城区食品批发零售店(含食杂店)约11283家。实际上,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食杂店还不少。近几年来,经过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不断监督检查,尤其在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个体食杂店的经营管理、卫生状况有所改善,“三无"食品也明显减少,但回潮现象也比较严重。各城区在每周的执法日检查中,每次都处理“三无"或不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达150公斤左右,尤其是糕点食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食杂店的食品来源复杂,相当部分来自城乡结合部无“三证"的地下工厂。据有关部门统计,福州(含五区八县)取得“三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QS认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厂仅占全部生产企业3.9%,而“三证”全无的占30%(其中Qs认证是近年才开始操作、办证率偏低)。这些未经办证地下工厂为什么能生存?究其原因,一是个体食杂店大部分是小本生意,资金少,他们更多地选择进货方便、价格低廉、包退换、售后结账的地下伪劣商品。二是卫生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还比较差。三是社会上还有相当部分的低消费阶层等种种原因,造成“三无"伪劣食品屡禁不止。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杜绝“三无’’食品销售渠道,我门加大了对个体食杂店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消费环节的监管。根据此原则,2007年我局将有组织、有计划地继续把重点放在加强全市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管理,督促他们建立食品进货的索证、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严格按照食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卫生要求,把住食品卫生发证关,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巡查,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加大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按照“谁发证,谁监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主线,重点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工地食堂周边食杂店,对有条件的个体食杂店弓|导他们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无证个体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发生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各城区各片段相关监督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卫生法制观念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电台、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社会的舆论压力,约束经营者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受理一件,处理一件,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重罚。个体食杂店的整顿与取缔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本着为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大监督查处和宣传的力度,保障市民的健康安全。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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