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福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美香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并对加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市政协副主席汤森金出席会议。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为中心,以管好用好资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在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扩大覆盖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委员们建议:
一、根据有关法规制定灵活政策,扩大公积金的归集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受广大职工欢迎的惠民措施。在目前经济环境变化的情况下,靠立法硬性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要考虑到企业的承受力。建议制定灵活措施:一是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如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可以按一定比例冲抵企业所得税等。二是在缴存比例上灵活运用,如在规定幅度内,个人愿意多交就多交,企业可以降低缴交比例。三是降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如规定企业个人职工缴纳较低比例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同时强调住房公积金具有长期住房储金的性质,吸引非公企业和职工参加公积金。
二、积极出台措施,提高公积金服务质量
一是借鉴省直中心的做法,实行“冲还贷”业务,即公积金可每月自动冲抵房贷,进一步方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二是推行可提取公积金缴纳经济租赁房租金的做法,使低收入人群可同时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住得起房。三是每年7月份调整公积金后应补办1——6月份差额。目前公积金一般在6月底调整,7月份起执行新标准,但大部分机关事业人员工资调整时间是在1月份,因此补办1——6月份的差额比较合理。
三、转变中心定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关于机构定性的问题。委员们认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数额巨大的资金,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非常敏感。中心目前是自收自支单位,政府不但没有财政拨款,而且还要从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上交财政,这是不合理的。应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作为行政机关或全额拨款单位,将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纳入本金。二是加强公积金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感,可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等载体,推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如在办事大厅设立引导员,实行缴存记录插卡查询,能够做到的便民措施公开作出承诺。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一是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行机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的损失。二是要与银行共同承担风险,降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