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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09-05-26来源:字体:【】【】【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以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共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63次,形成送阅件5份、专题报告3份、理论文章1篇、考察报告2篇、工作简报10份、委员提案50件和团体提案1件、工作信息17条和委员社情民意12件以及省政协社情民意专报件2件,为推动福州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一、注重质量,加强地方立法协商工作
  (一)对福州市2008年度地方立法计划项目进行论证。为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应市人大邀请,1月中旬,本委向各民主党派和部分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征集有关2008年地方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反馈给市人大法工委。2月下旬,本委又组织委员参加2008年立法计划项目论证会,陈今明副主席出席会议。委员们提出尽快出台《福州市专利保护和促进若干规定》、《福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暂不将《福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建议,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采纳。
  (二)组织委员对《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开展立法前协商。1月上旬,本委组织委员对《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开展立法前协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昌贤、市政协副主席汤森金出席会议。委员们认为,制订该法规对于防止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人居环境有重要意义,并提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办理反馈机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应不低于上位法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应能有效制止环境噪声污染;有关用语的含义应予以解释等建议,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重视和采纳。
  (三)组织委员对《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开展立法前协商。9月下旬,本委组织部分委员对《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开展立法前协商。赖昌贤副主任和汤森金副主席出席会议。委员们认为,该法规的制订有利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专利实施和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我市核心竞争力。主要建议有:由于上位法对专利保护有较详尽的规定,本规定应侧重于专利的促进;应对专利包括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三项内容在措词上明晰其范畴,同时加以保护和促进;应增加有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程序性规定,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后,应规定当事人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以及对违法者的罚款,其金额要合理、公平,可采取比例与实数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规定;注意用语的规范和表述的明晰等,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重视和采纳。
  (四)组织委员对《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修订开展立法前协商。11月下旬,本委组织委员对《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修订开展立法前协商。赖昌贤副主任和汤森金副主席出席会议。委员们就完善该法规提出加大对公园用地的监督和保护力度;正确处理公园内群众性文体活动与公园管理之间的矛盾;严格控制在公园内设立商业服务设施;进一步强化公园管理者的管理职责;我市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审批权和执法权应经法定机关授权;对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应切实可行等建议,得到市人大法工委的采纳。
  二、求精求深,对民生问题开展视察调研
  (一)对《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发展老龄事业关系老年人生活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3-5月,汤森金、陈今明副主席带领社法委与市民建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了解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赴长沙、成都等地学习考察居家养老服务经验。6月中旬,汤森金、陈今明副主席带领委员对《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实地查看了福州金太阳助老服务中心,福州助老服务网和助老热线968885,和鼓楼区老年公寓,听取市老龄办关于《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通报和各区老龄办负责人情况介绍,并进行座谈。
  结合视察和调研情况,本委针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视不够、社会化程度低、投入不足、服务面窄、内容单一等问题,就居家养老服务提出制定工作规划、加大投入、建设服务网络、培育服务市场、加快队伍建设和建立工作机制等六点建议,就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提出提高认识、构筑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五个方面建议,形成送阅件《关于促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建议》和《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调研报告》送市政府。陈为民副市长作出批示,请市老龄委等部门认真研究送阅件和调研报告。市政府在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中积极吸收采纳我们提出的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议。
  (二)对“本地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调研。4月中下旬开始,汤森金副主席就带领特邀(一)界(2)委员就该课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研。一是听取市人事局有关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情况介绍,了解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二是实地参观人才招聘会,现场询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三是在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市属高校和东南汽车、冠捷电子、永辉集团、福州市商业银行等30家企业就大学生就业有关问题展开问卷调查;四是对福州人才网的招聘信息进行取样分析;五是就调研报告初稿广泛征求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部分经济界、教育界委员意见,并通过报纸、刊物、网络了解外地先进经验;六是召开调研座谈会就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进行探讨。调研组分析认为,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有学校教育与就业市场脱节、就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一些大学生就业观念滞后、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力度不够等,为此提出科学布局专业,提高市属高校教育质量;畅通就业渠道,开辟就业途径;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强引导宣传,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加快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拓展大学生就业空间等建议,形成送阅件《关于促进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建议》送市政府。郑松岩市长作出批示,10月下旬,梁建勇副市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建议,市人事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10条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措施。
  (三)对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调研。7月以来,本委组织部分工会界、经济界、律师委员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就“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企业劳动力成本提高和管理难度加大、部分劳动保障措施难以落实、政府服务和管理压力增大、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认识误区等问题,提出加大新法宣传力度、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等建议,形成送阅件《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送市政府。
  三、增强实效,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一)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工作。2月下旬,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精神,本委借鉴市人大做法,结合市政协2008年度视察调研工作安排,代拟《市政协2008年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就运用好会议监督、视察监督、调研监督、提案监督等四种形式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意见,该意见经市政协驻会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告市委,经市委领导同意后发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监督工作。
  同时,根据市政协驻会领导办公会议部署,汤森金副主席带领本委就“逐步规范,先易后难,逐步展开、有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召开各民主党派和部分委员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福州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经市政协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委。
  12月上旬,本委根据市政协领导指示起草《市政协2009年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就市政协2009年民主监督作出具体安排,该意见经市政协驻会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后已报市委。
  (二)做好监督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今年本委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应邀参加社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榕协〔2002〕5号)精神,加强监督员的日常推荐、服务和管理工作,配合市电业局、市检察院、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部门对监督员进行换届,帮助监督员解决工作困难。10月中旬,本委向全体委员发放登记表,对委员担任监督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截止目前,共计有95名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担任41个市直单位特约监督员。本委先后组织委员对市监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电业局、市司法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就改进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出建议。
  (三)就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开展民主监督。2月下旬,本委组织部分委员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汤森金副主席出席会议。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扩大覆盖面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提出根据有关法规制定灵活政策、扩大公积金的归集面;积极出台措施、提高公积金服务质量;转变中心定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等建议,形成送阅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建议》送市政府。郑松岩市长在该送阅件上作了批示,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采取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四)对监所建设和管理开展民主监督。5月下旬,汤森金副主席带领部分委员赴市第一看守所开展专题调研,就进一步加强监所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送阅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送市政府。郑松岩市长、陈为民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市财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一是将在押人员伙食月供给标准从125元提高到160元;二是对住院费实行实报实销,解决费用不足问题;三是拨付80万元专项经费对旧监室进行改造,扩大监所容量;四是拟将市第一看守所办公楼搬迁扩建,调整办公及备勤用房,加强市第一看守所建设和管理。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题视察。8月下旬,本委组织部分特邀界、工青妇界和经济界委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公正”专题视察。陈扬富主席,陈书碧、汤森金副主席参加了视察活动。视察团实地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听取了李有才院长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通报,并进行了座谈。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两级法院在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并就促进“司法公正”提出7点建议:1、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2、加强对案件结果的把关,着力解决同一案件出现不同判决结果的问题;3、审委会、合议庭成员要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案件审理过程的把关,提高审判质量;4、提高审判公开度,建立健全法官对当事人的法律与法理解释机制,使当事人对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正确理解,化解积怨,提高息讼率;5、从审判的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制度和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监督,预防和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6、建立健全“统一立案,按期开庭,审限管理,限期结案”的流程管理体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7、市中院应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效行使民意表决权和案件审理监督权。陈扬富主席就促进司法公正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以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四是加强政协对司法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四、突出特色,扎实推动界别活动
  根据市政协统一分工,本委负责联系特邀(一)界(2)、妇联、共青团、工会等4个界别,本委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扎实推动4个界别开展各具特色的界别活动。
  (一)妇联界别开展“送法进高墙、献爱心咨询”活动。3月上旬,本委与市妇联、市司法局到福建省女子监狱联合开展妇联界别委员和心理咨询专家“送法进高墙、献爱心咨询”活动,详细解答了女犯的各种心理咨询,为她们送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各类法律书籍2千多份。同时心理专家还给女监民警上了一场心理辅导讲座,缓解和调节女干警们由于长期特殊工作带来的心理压力。
  (二)共青团界别调研企业上市问题。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界别委员参政议政的优势和特色,广泛动员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福州经济建设,3月中旬,本委与团市委联合开展共青团界别活动,对企业上市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汤森金副主席、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这次活动。大家走访了委员企业中金在线网络科技公司和骏鼎集团,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推动企业上市提出建议: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细化对企业上市的扶助流程,建立“一企一议”制度,对相关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加强项目和人才扶持力度。
  (三)工会界委员对水口电站开展专题视察活动。5月下旬,工会界委员对水口电站进行视察,并认真学习《福州市政协关于开展界别活动工作的暂行办法》,结合工会界别特点提出贯彻意见,要求界别委员积极开展活动,形成一份界别集体提案和界别集体调查报告,每个委员至少要完成一件提案或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交市政协。
  同时,本委结合重点调研课题组织特邀(一)界(2)的委员对“本地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此外,本委根据市政协领导要求牵头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调研”,并将调研成果编辑成《福州市政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调研文集》;在7月中旬全市政协系统信息工作会议上,作为“2006-2007年度全市政协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提交题为《发挥优势 凸显特色 努力做好政协信息工作》的经验交流材料;10月下旬,配合省政协社法委在榕调研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11月参加福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提交论文《浅析人民政协的四大作用》。
  五、几点体会 
  (一)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兼职副主任、界别召集人的带头作用是做好履职工作的基础。兼职副主任和界别召集人是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领域的带头人,他们政治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够组织界别委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参与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时,能有效扩大委员知情面和参与度,使履行政协职能和做好本职工作形成良性的互动。本委注意充分发挥委员特长,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如黄定杰委员十分关注福州市的港口建设,我们请他就此展开调查并整理成较有质量的社情民意;如林秀强委员为台胞慷慨解囊向汶川大地震的灾区捐款所感动,就加强两岸人民的交流提出以灾区名义组织文艺演出团赴台答谢演出的建议,我们请他以社情民意形式向市政协报送,该信息随即被省政协采用作为专报件。我们还通过走访委员、赴委员企业调研、组织委员参加政银企座谈会、餐叙会等系列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委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密切同委员联系,增强委员会的凝聚力。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提高建言质量的关键。本委紧紧围绕省会中心城市的工作大局,将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福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少而精原则确定调研视察课题。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努力做到中央和省里政策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实地走访与调查问卷相结合、本地工作与外地经验相结合、内部论证与广征意见相结合、调研与视察相结合,提出的各项建议有根有据,切实中肯,质量较高,大都引起党委政府重视。我委今年形成的5份送阅件均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所提建议大都被部门采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跟踪落实和多形式运用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今年本委加强对建言成果转化情况的跟踪落实。如送阅件《关于促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建议》被市政府采纳,成为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重要内容;送阅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市财政局、公安局出台有效措施加强一看建设和管理。我们都详细了解采纳情况,并专题向市政协领导报告,受到充分肯定,陈扬富主席批示“很有意义,各专委会参照执行”。又如,委员在年度立法项目计划论证会上提出的建议受到市人大采纳,我们及时将这一情况整理成信息,向市政协领导报送并反馈委员,受到好评。我们还多形式运用调研成果,如《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调研报告》被《闽都通讯》采用刊发,我们还应市老龄办邀请,将调研成果整理为论文,参加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研讨会。
  (四)不断推进履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提升履职水平的有力保障。本委充分运用省、市委第三次政协工作会议以来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成果,在工作中不断落实深化。如根据《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地方立法协商制度,有效开展地方立法协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应邀参加社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好监督员服务和管理,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今年又根据市政协统一部署起草《福州市政协2008年民主监督工作意见》和《2009年民主监督工作意见》,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三化”建设。
  (五)加强同各界联系,主动融入全市工作是拓展作为空间的有效途径。本委进一步加强同省政协和县(市)区政协的联系和配合,不断壮大委员会的外部力量。继续加强同政法部门的对口联系,就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如对2008年市依法治市工作思路和《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均得到采纳。本委作为市“扫黄打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联席会议、依法治市、非公有制工会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全市有关工作。如在汤森金副主席带领下,于6月中下旬赴永泰县、连江县、马尾区、晋安区4个县区以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4个市直部门,开展“五五” 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积极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通过主动融入全市工作,以“有为”创“有位”,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扩大工作影响。
   
                                                  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社法委将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能,以质取胜、有效作为,为推动福州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一、根据市政协常委会统一部署就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调研活动
  (一)对被征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调研。
  (二)对社会保障房建设开展调研。
  二、开展地方立法协商,提高立法质量
  (一)在对口联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委员会的联系和配合。
  (二)组织委员对2009年市人大地方立法计划项目开展专题协商。
  (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对《福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进行协商。 
  三、加强民主监督,发挥监督员作用,为我市发展大局服务
  (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员推荐和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应邀参加社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榕协〔2002〕5号)精神,加强监督员的日常推荐、服务和管理工作,帮助监督员解决工作困难。
  (二)完善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制度。
  1、经与有关司法部门协商,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各派出3-5名监督员。监督员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民主监督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市政协委员担任,筛选和提名具体人选,由市政协和司法部门共同任命颁发监督员证。
  2、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司法监督员专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履职情况报告,对监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组织委员视察福州市政风行风热线运行情况。
  (四)邀请政法部门通报工作,让委员充分了解政法工作情况,为委员献计出力创造条件;帮助呼吁和推动解决政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服务大局的作用。
  (五)按照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加强沟通的原则,配合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对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四、凝聚各界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一)开展全体委员联谊活动,密切同委员联系;继续组织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二)开展走访委员系列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委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组织委员赴外地学习考察,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 
  (四)组织法律界人士赴台考察。
  (五)积极组织特邀(一)界(2)、妇联、共青团、工会等4个界别开展界别活动。
  (六)加强同省政协社法委和县(市)区政协沟通联系。承办全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座谈会。主动争取省政协社法委指导,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密切同县(市)区政协的联系,发挥两级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力量,共同做好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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