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更多 >>
站内搜索
首页 > 提案工作 > 提案选登

关于着力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3-04来源:字体:【】【】【

提 案 者 陈玲珑
承办单位 市社区办
内容摘要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和谐社会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此,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构建和谐福州的战略举措。构建和谐福州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构建中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而构建和谐社区就是这样一个关键点。因为,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福州的基础工程,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配套工程,是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民心工程。
    一、我市社区建设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加速了我市的经济繁荣,也给社区建设带来较大压力。现在我市总面积12153平方千米,总人口605万,有189个街道和乡镇,413个社区居委会和2422个村委会。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社区建设《纲要》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加快社区整合,加大创建力度,完善自治功能,改善工作条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应看到,我市社区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各界对社区普遍认识不足。在我国社区是新事物,是从过去的居委会整合而来。是社会的基础,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
梁和纽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和有效途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此,不仅社会各界认识不清,一些职能部门领导也认识不足,对建设和谐社区缺乏紧迫感。
    2、社区的概念、内涵和职能的界定还不完全明确。文件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实际上许多部门和组织仍沿袭习惯思维,将其视为行政末端,给社区下任务,在社区挂牌子、给社区压担子,造成社区职责不明、责权不分,社区干部只能被动地,消极地应付上级下达任务,谈不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社区的“三自”作用。
    3、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虽有一些通过公开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但多数是原下岗失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更主要的是普遍未树立起社会化服务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
    4、政府对社区经费支持机制不健全。新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好,旧城区社区由于经费困难,办公条件简陋,服务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因此,缺乏社会公信力,对居民凝聚力不强。
    存在这些问题,其症结主要是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开放式工作格局未全面形成。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仍把居委会作为政府基层组织,采取“决策——执行”式的自上而下的垂直式管理体制。随着公民民主意识逐步增强,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这种管理体制已难以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必须积极探索社区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这里主要包括民主机制、化解矛盾机制、公共帮助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等。
    二、构建和谐社区的具体建议
    (一)建立长效机制。有了科学的机制,才能保证和谐社区建设不以领导人的更替和注意力的改变而失去生机勃勃的活力,才能避免违反规律的短期行为。当前我市应着重重建和再造的机制有:社区居民相互信任的诚信伦理机制;有利于降低风险的社区公共安全机制;有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多元化互动合作的社区综合治理机制;有助于资源共享的组织管理机制;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的社区生态与文化特色机制。
    (二)建设美好家园。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家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把社区建成文明乐园、美丽花园、舒适家园。为此:
    1、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乐园。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社区干部文化知识、政策法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增进责任心,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社会进步和群众生活需求。要通过社区党校、市民学校、科普学校、家长学校、老年学校和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室外活动场所为主体的教育宣传平台;以互联网、社区广播站、宣传阅报栏为主体的舆论宣传平台;综合协调社会资源,逐步建立起终身教育平台;组织社区文体骨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化活动,建立社区平台,提升社区居民素质,推动文明社区建设。
    2、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基点,把社区打造成美丽花园。要推动居民绿化,美化社区,并按照“责任上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社会政治稳定、刑事发案减少、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经济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社区,在每个社区设立警务室和治安综合治理室,努力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3、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把社区建成舒适家园。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构建四大服务体系,即着力构建面向特困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保障服务体系;面向社区内相关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对社区的一些基础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政府和社会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搭建一个良好的社区服务平台。
    (三)加强居民自治建设。实行居民自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为此:
    1、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民主自治体系,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
    2、不断丰富社区自治内容,规范社区民主的形式和程序。通过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不断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进程,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保障社区行使民主自治权利。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转变角色,明确定位,对社区应从领导转到指导、从指令转到协调、从管理转到服务。通过清理各类牌子,精简各类考核,切实减轻社区的负担,纠正和防止社区行政化倾向。规定社区居委会对外只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三块牌子,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权,促进社区建设朝着省定《纲要》要求迈进。
办理情况
    市社区办:
    一、和谐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后,市委、市政府通过深入学习,在开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大调研大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推进平安福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于2005年3月开展建设和谐社区试点。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为试点工作下拨了专项经费,以减轻试点社区的负担;二是在培育各自特色的试点社区的基础上,组织相互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三是市委主要领导深入试点社区调研指导;四是针对试点工作暴露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积极支持,加上工作措施有力,10个试点社区的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社区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有了较大发展,社区环境明显改善,促进了人与社会、人与社区、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
    为推广试点经验,推进我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9月15日召开了全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建设和谐社区工作。在我们积极探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时刻,国务院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为我们建设和谐社区指明了方向。市社区办通过认真研究,提出了强化“五个机制”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一是强化行政服务机制,包括推进和完善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社区环境整治服务等七个方面;二是强化协调机制,包括强化社区建设领导机构的自身建设,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与社区挂钩联建制度,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等三个方面:三是强化社区自身机制,包括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干部人才储备库,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强化互助活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等五个方面;四是强化资金投入机制,包括加强社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和配置,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及成员的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加大政府财政对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引入市场机制等四个方面;五是强化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加强政府领导下的齐抓共管,健全激励机制,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并出台了《福州市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具体标准》。由于机制健全,措施得力,使我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
    二、社区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和谐社区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长期任务,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而您提出的关于社区经费偏低、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社区负担过重的问题更是需要在实践探索中加以解决。社区经费及社区干部待遇问题。各级政府经费投入不够,市、区每年下拨给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包括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才2—8万元。由于经费不足,间接导致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目前社区居委会成员月生活补贴基本状况是:主任是700—900元,副主任、委员是600—800元。在其它福利方面除社保得到解决外,医保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强化:(1)加强社区办公用房的规划和配置,对未达到1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社区居委会,由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逐年分批解决;(2)提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成员的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建议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在原来2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5000元,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委员财政性月生活补贴分别以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和130%执行,并逐步解决社区干部医保问题;(3)引入市场机制。社区减负问题。目前,社区负担过重、工作超负荷问题显而易见。各级党委、政府也十分重视,早在2005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榕委[2005]134号),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减负工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负担重问题仍然是广大社区干部沉重的话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方面加以解决:一是加大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推动力度,尤其是政府要推动减负意见的执行力度。要衽社区工作准入制需要社区代办的工作,统一由区政府指定的部门下达,以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与此同时,还要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居委会代办的工作,原则上都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让社区干部逐步摆脱繁忙的行政性工作,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三、下一阶段社区违约工作思路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将对我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起到积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市建设和谐社区工作重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打功夫:
    一、抓干部素质的提高。社区干部工作在最基层,直接面对社区居民,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身体素质。因此,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关键,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在培训提高上下功夫。市社区办将编制培训规划,编写培训教材,举办示范教学班,并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社区干部学校,制定轮训计划,充分利用党校、干校等阵地,分期分批地抓好社区干部轮训,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二是在严把社区干部入口关、拓宽社区干部来源渠道上下功夫。采取公开招聘和选举相结合的方法,引入竞争机制,每年由区向社会公开招考1—2次,对其中合格者存入社区人才储备库,待社区干部缺额或换届时作为候选人依法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三是在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设定社区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对每个岗位上的社区干部实行细化目标管理,同时制定考核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由社区居民代表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挂钩,把社区干部的待遇同完成工作质量挂钩,实行生活补贴与工作质量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视情给予处理。
    二、抓居民的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主体是居民群众。只有广泛发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活动中来,和谐社区建设才有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发展动力。今后,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社区居民的素质教育,切实办好社区居民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尤其是对社区中的老年人、下岗待业人员和青少年进行教育,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关心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把教育寓于活动之中,培养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干部之间的友情,激发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服务回报制度,开展邻里互助,树立正气,弘扬新风。四是自下而上地制定居民公约和居民行为规范,调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地自觉性。
    三、抓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和谐社区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文明祥和的社区具有重要作用。今后我们将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服务:一是救助服务。救助服务的主要是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服务。一方面,社区要落实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帮助残疾人办好残疾人证,领取救济金等。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他们提供系列化的救助服务。要求社区党员与五保户、低保户及空巢老人结对子,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义务活动。二是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是指为居民提供的日常生活方面的便民利民服务。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强化餐饮、流通、金融、邮电等服务的覆盖面,逐步形成项目齐全、相互衔接地社区服务网络体系。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重点开发托幼托老、家政清洁、修理维护、保姆、钟点等居民呼声高、需求大的项目。推广上门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强化办事代理和“一站式”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居民办事。三是文化服务。文化服务是指为居民提供不同层次的文化服务,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将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理念和行动融入社区生活之中。同时,还要开展各种高品位地社区文化、体育活动,陶冶居民情操。
    四、抓社区自治。社区居民自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要求。只有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之中,才能调动他们建设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后,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强化居民自治工作: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要用民主、法治、引导的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面向社区,明确与社区之间的职责和关系,做到人员配备、工作重心、服务承诺、监督考评、工作经费到社区。强化“小政府、大社会”意识,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独立行使管理社区的职权。要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实现社区管理责、权、利的配套统一。二是完善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社区居委会要坚持居民自治的原则,懂自治、会自治,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对社区自身的事务,要敢于管理、敢于负责,要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认识自己是社区自治的主体,将“社区市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做到社区内的重大问题,由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还要召开民主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大多数居民群众的意愿。要完善居务公开制度,及时丰富、拓展居务公开内容,推进居务事项从办理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延伸。建立健全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居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民主评议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干部行为,改进和促进社区居委会的工作。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