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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问题两个建议上海政协为公共事业改革出良策

发布时间:2010-05-16来源:字体:【】【】【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如何应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进一步推动区域社会公共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突破口又在哪里?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协在深入调研后提出: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应更多地转变为“掌舵者”雇佣“划桨者”——在公共服务的生产中,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决定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参与,并依法加强监管。
  在中共上海闵行区委、区政府的建议下,闵行区政协承接了“关于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社会化机制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的思考与建议”课题,成立了以区政协主席吴申耀领衔,区政协委员与华师大公共管理学院专家学者联合组成的调研组,兵分5路开展调研。调研组发现,由于受一些固有矛盾和体制性障碍的制约,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存在三方面的问题。问题一:优惠政策缺乏,令民营社会机构资金受限、发展受阻。问题二:职能部门部分政策相互矛盾,令社会组织处于“两难”境地。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可以获得一定的盈利;而《社团管理登记条例》却指出,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谋取利益。截然相反的规定让民办教育机构不知“何去何从”。问题三:政府激活社会力量的范围还不够大、力度相对较小,一些有愿望、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也因为没有可以运作的平台,无法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发展。同时,政府对购买服务的范围、程序等都未作明确规定,使购买服务有时反而效率低下。
  调研结束后,委员们集体讨论并阐述了两大观点:首先,政府职能应更多是决策而非执行,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应更多地转变为“掌舵者”雇佣“划桨者”。在公共服务的生产中,政府依然起主导作用,但政府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决定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参与,并依法加强监管。其次,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重在突破政府决策和执行的传统模式,通过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复合配置,凸显双方的功能优势,为政府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可能。委员们建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于明确政府管理社会事业的职责范围;探索和加强公共服务社会化实现方式的重点是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进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和项目按政府要求健康运行;适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松市场管制,引导社会资金配套跟进;建立多层次的引资平台,科学设立招投标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公共事业建设;逐步将行业标准制定、行业监督自律、行业评估等交由社会组织自行管理,在实践中提高社会组织的运行能力。
  据悉,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闵行区政协整理后已提交给区委、区政府作决策参考,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来源: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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